聘請智慧財產權律師 格倫·福比斯, 布萊德·盧辛格以及 朱厄爾·布里格斯 代表客戶 Stahls' Inc. 和 Siser North America Inc. 在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和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取得了重大的雙重勝利。
這場法律糾紛始於原告喬迪·施文迪曼 (Jodi Schwendimann) 指控斯塔爾斯 (Stahls') 和西瑟 (Siser) 侵犯了她五項與可打印噴墨圖像轉印紙相關的專利,這些轉印紙用於裝飾彩色T恤和各種服裝。施文迪曼在密西根州東區和特拉華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她的訴訟對象還包括尼納 (Neenah) 和艾利丹尼森 (Avery Dennison) 兩家公司。更複雜的是,施文迪曼先前在明尼蘇達州地方法院的另一起案件中勝訴,獲得了針對另一家公司的4.5萬美元專利侵權賠償。
Harness 智慧財產權團隊運用多管齊下的辯護策略,大膽地向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提起雙方復審 (IPR) 申請,挑戰 Schwendimann 專利的有效性。他們的論點是,Schwendimann 的專利根本不應該被授予,因為現有技術專利已經公開了相關技術。去年,USPTO 就這些 IPR 申請發布了全面的意見,最終裁定五項專利中的四項的所有權利要求均不具備專利性。 USPTO 也透過 Neenah 和 Avery Dennison 提起的平行 IPR 申請,對這四項專利得出了相同的結論。
施文迪曼隨後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但遭到斷然駁回,維持了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裁決。這次在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勝訴證明了Harness IP公司堅定不移的辯護,也標誌著史塔爾斯和西瑟的四項專利訴訟正式結束。目前,剩餘專利的未來正由美國專利商標局透過單方複審程序進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