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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恩·惠洛克在彭博法律文章中談到了潛水艇專利問題。

聖路易斯 專利律師布萊恩惠洛克 就針對蘋果公司的一項專利侵權訴訟,我與彭博法律進行了交談,該訴訟聲稱蘋果公司擁有多項潛艇專利。

所謂「潛伏專利」之所以得名,是因為其底層技術是在新興產業或技術領域的早期研發出來的,然後故意拖延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專利,以便在技術普及率更高、專利侵權訴訟利潤更高的時候獲得授權。換句話說,這項技術就此消失在專利申請的渾水中,直到數年甚至數十年後才浮出水面,攻擊競爭對手。 

在本案中,個人化媒體通訊公司起訴蘋果公司侵犯了一項可以追溯到 20 世紀 80 年代的專利。 1991 年的內部文件甚至揭露了他們利用潛水艇專利攻擊蘋果公司的策略,他們認為蘋果公司是「天然的攻擊目標」。

Personalized Media 甚至在 3 月獲得了陪審團裁決,獲賠 308.5 億美元,但在審後動議中,德克薩斯州東區法官吉爾斯特拉普駁回了該裁決和和解協議。

吉爾斯特拉普在判決中表示:“PMC採取的行動構成不合理的拖延,並濫用了法定專利制度。”

惠洛克指出,個人化媒體公司當時的行為完全合法,美國專利商標局完全有機會批准或駁回專利申請。 “然而,”惠洛克說,“專利制度卻遲遲未能解決潛艇專利問題,而申請人只是做了在法規和規則下完全合法的事情。”

「2012 年竟然還能為 20 世紀 80 年代的技術頒發專利,這簡直荒謬至極,但這正是當時的製度所允許的,而美國專利商標局也積極參與了這一結果,」他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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