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布萊恩·惠洛克在最近發表於《世界商標評論》的一篇文章中探討了修改品牌商品的限制。

根據首次銷售原則,商標所有人出售其品牌產品後,通常即喪失了對該產品轉售或其他處置的控制權。然而,如果該品牌產品被改動,首次銷售原則則不一定適用,因為轉售的產品已不再是品牌所有人最初出售的產品。因此,維修、翻新和升級改造等行為引發的問題並非首次銷售原則所能涵蓋。

原品牌產品可能因維修、翻新或升級改造而顯著改變,導致後續以保留原商標的方式重新銷售產品時,消費者可能會對其來源產生混淆。在這種情況下,傳統的多因素混淆可能性分析無法得出確切結論,因為混淆的發生還取決於與品牌產品變更性質以及公眾對這些變更的理解相關的其他因素。

資深智慧財產權律師布萊恩·惠洛克分析了近期一系列涉及修改的案件。 世界商標評論 本文——包括備受矚目的耐吉「撒旦鞋」訴訟案——旨在展示在這個灰色地帶中,侵權認定可能取決於哪些微妙之處。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