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軟體和高科技公司若想建立強大、可授權且足以應對訴訟的專利組合,在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往往會遇到重重阻礙。透過與 Harness IP 合作,客戶將獲得經驗豐富的註冊專利律師和專利代理人的支持,他們在電腦和軟體專利申請方面擁有數十年的經驗。我們的專業人員在代表一些全球頂尖軟體公司處理 § 101 問題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並採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幫助客戶最大限度地應對 § 101 的駁回。
成功克服第 101 條挑戰
作為我們成功克服第 101 條挑戰的初步跡象, 根據 Juristat 2019 年排名 Harness IP 因克服重重困難,在高交易量公司中排名第二。 Alice 首次申請被駁回率(「克服率」)以及在專利申請中擁有一項或多項專利的律師事務所排名第五 Alice 從拒簽到核准(「獲批率」)。這直接轉化為客戶成功幾率的提高,因為超過 60% 的第 101 條拒簽和超過 8% 的 全部 拒絕理由 Alice Corp v. CLS 銀行。
例如,一家醫療服務公司希望保護其針對特定患者的獲利指標計算方法。由於該主題極有可能遭遇難以克服的§101條款駁回,我們精心撰寫了權利要求,並著重強調資料結構和計算的技術細節。最終,美國專利商標局將該申請分配至一個§101條款駁回較少的專利審查部門。首次審查意見認定20項權利要求中有18項符合專利授權範圍,客戶對此欣然接受。
在另一個案例中,我們接手了一家金融科技客戶的專利申請。先前的律師在申請過程中陷入僵局,隨後提起上訴。我們的律師評估了上訴理由和權利要求,發現了多項可以加強權利要求符合101條款的改進措施,並建議撤回上訴。客戶同意了我們的建議,因此我們提交了繼續審查請求(RCE),修改了權利要求以突出支持其符合專利資格的要素,並提交了更有力的論點。一個月後,審查員——此前曾撰寫審查員答复,認為該權利要求不符合專利資格——寄出了授權通知書。
克服第 101 條拒絕的有效方法
我們代表經常面臨專利適格性問題的成熟科技公司。他們委託我們撰寫專利申請,力求完全避免第101條規定的問題,並在必要時提供充分的論點來反駁第101條的駁回。我們成功規避並克服第101條駁回的策略如下:
- 根據具體最佳實務撰寫專利申請 我們憑藉著在電腦、網路和軟體專利申請方面累積的豐富經驗,制定了相應的策略。這些策略能為客戶最大限度地提高駁回第101條專利申請的可能性。請參閱以下案例。
- 盡可能進行考官面談。 這些面談無可取代,尤其對於涉及法定主題事項的問題而言,其價值更高,因為不同的技術部門和審查員遵循不同的標準。例如,有些審查員可能只需要進行一些形式上的小修改,而無需詳細論證判例法和權利要求特徵。透過在提交可能導致既往審查歷史禁反言的答覆之前與審查員面談,我們可以確定誰擁有決策權——審查員本人、審查員的上級、技術部門的§101主題專家等等——以及他們評估法定主題事項的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Harness IP 律師透過大約 30 次與審查員的接觸來開展工作。 每年進行2,500次面試我們與許多審查員建立了長期的合作關係,並且知道如何快速與新的審查員建立融洽的關係,從而透過高效友好的面談,迅速獲得有價值的理賠保障。
你可以透過一個假想的虛擬實境技術來觀察這個方法的實際應用。運用以下技巧,我們能夠撰寫出更有可能規避和克服第101條挑戰的專利申請。
- 對特定於本專利申請所涉虛擬實境系統類型的實體設備和裝置(例如控制器和使用者平台)提出權利要求。例如,對專門設計用於在使用者和特定虛擬實境環境之間提供控制介面的實體結構提出權利要求,並對有助於提升虛擬實境體驗的裝置提出權利要求。
- 聲明虛擬實境系統中使用的其他外部訊號,例如生物訊號。
- 描述細節,例如元件之間的互連以及它們交換的訊號,包括虛擬實境系統產生的使用者介面和顯示。
- 聲明 VR 元素有助於模擬活動,尤其是非實體的、僅限 VR 的元素。
- 包括虛擬實境系統各個實體組件的圖示和描述。
- 請提供系統圖和對應的描述,解釋物理組件之間的關係和相互連接方式。
- 繪製描繪多個視角的圖形 虛擬空間 VR系統和 虛擬元素 在虛擬空間內。此外,還應包括虛擬元素的描述,並指出哪些虛擬元素僅存在於虛擬空間中。
- 解釋所聲稱的主題如何代表技術改進或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
- 討論為解決在為特定類型的模擬訓練創建 VR 系統過程中出現的一個或多個問題而創建或調整的任何要素、方法或技術。
- 因為一些美國聯邦法官在評估法定事項時非常重視一項發明所帶來的優勢,所以要列出發明的利己優勢,並講述發明者在構思發明時必須克服的障礙,以此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案。
緩解第 101 條問題的其他資源
當然,專利品質不僅僅在於包含技術細節和沒有錯誤。我們力求有效率地進行專利申請,並運用多種策略和軟體工具來達到卓越的品質標準,其中包括:
- 我們利用審查員統計數據來輔助面談技巧,這些數據可以為策略決策提供依據,例如是否申請上訴前會議審查而非直接上訴。此外,在製定策略性專利組合管理決策時,我們的團隊可以識別哪些待審資產在統計上最有可能率先獲得授權,以及哪些資產需要投入更多的時間和資金。 Harness IP 盡可能地利用數據,包括我們自己的數據集以及第三方數據來源。
- 我們在專利申請流程中廣泛應用名為IPDAS的關係型資料庫系統,包括專利申請中最耗費資料的任務之一:資訊揭露聲明。在這些聲明中,即使是無意中引用一個參考文獻,都可能為侵權者提供攻擊專利的切入點。 IPDAS使我們能夠追蹤引用的參考文獻,並將相關的專利申請分組,使一個申請中引用的參考文獻能夠自動在相關申請中被引用。然後,我們使用IPDAS產生實際的資訊揭露聲明,從而有效地避免了從參考文獻清單中複製貼上等手動步驟。這種系統化的方法能夠最大程度地降低客戶在這一關鍵領域的風險。除了法律風險之外,我們還能避免因提交本可以更早提交的現有技術而產生的昂貴的繼續審查請求(RCE),從而降低成本。
我們在向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進行電子申請時,也會使用 IPDAS 系統來選擇引用的參考文獻以及任何必要的翻譯,上傳文件並輸入申請詳情。由於我們的文件管理系統是按客戶和申請進行分類的,因此 IPDAS 可以確保只選擇與正確申請相關的文件。
- 我們使用專有軟體和商業軟體,例如 ClaimMaster,來執行多項節省時間的任務,包括根據先前修改的權利要求創建新的權利要求集以進行審查。這樣一來,我們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文書錯誤,並騰出更多時間為客戶提供實質諮詢。在起草和審查過程中,我們還使用 ClaimMaster 以及其他內部和商業軟體,對權利要求的各個方面(例如先例依據、正確的狀態標識符等)進行自動化測試,並進行規範,以確保品質。
第 101 條之後, 我們不會忽視關鍵問題。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我們會充分考慮授權機會和國際申請的可能性。我們會精心撰寫智慧財產權申請文件,以確保在書面描述和公開性方面最大限度地克服任何問題,並使申請文件處於最佳狀態,以便將來向國外提交申請。總之,我們細緻的申請文件撰寫方法有助於我們後續說服世界各地的專利局,證明該發明是一項技術貢獻,而不僅僅是一個商業或行銷理念。
關於第 101 節主題的思想領導力
鑑於我們服務的客戶群複雜多樣,且我們在為他們解決第101條相關問題方面經驗豐富,我們已建立起一套持續的內部對話機制,探討如何有效應對第101條申請被拒的情況。我們歷史悠久的電腦業務小組定期討論最新的案例法發展動態,並與事務所所有成員分享應對這些動態的最佳策略。不出所料,第101條問題是該小組的首要任務之一。我們採用協作式方法,確保能夠針對任何技術或法律難題找到專家,並加速全所範圍內推廣預防和應對第101條問題的最佳實踐。
我們的智慧財產權專業人員經常受邀就《美國法典》第101條相關主題進行演講和指導。例如,我們的律師定期主持內部培訓,內容涵蓋軟體發展趨勢、專利性議題及相關案例,我們經常邀請公司內部律師和國際合作夥伴參加。此外,我們的律師還會直接在客戶辦公室以及由美國女工程師協會 (SWE)、位於德克薩斯州普萊諾的美國與國際法中心 (CAIL) 和巴西知識產權協會 (ABPI) 等機構主辦的會議上進行演講。
此外,Harness IP 律師經常在行業出版物中就第 101 條相關問題發表觀點。我們誠摯邀請您瀏覽我們的… 博客文章 以及 新聞報道 請參閱我們對第 101 條主題的想法和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