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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經歷了更多憲法挑戰

In Mobility Workx, LLC 訴 Unified Patents, LLC [2020-1441] (2021年10月13日),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裁定Mobility公司的憲法論點缺乏依據。鑑於……,該法院並未對委員會的決定進行實質審查。 Arthrex法院將案件發回代理主任,由其決定是否准予重審。

Mobility認為,委員會的結構和資金來源違反了正當程序。首先,因為「AIA審查的收費結構會誘使委員會」提起AIA程序,以便收取後續費用(AIA程序實質審理階段的費用)並維持機構運作。其次,因為個別行政程序法官(APJ)在提起AIA程序方面存在違憲利益,因為他們的績效獎金會因此受益。

聯邦巡迴法院認為這些抗辯理由不成立。

Mobility公司提出了先前未向該機構提出的幾項憲法挑戰,這些挑戰先前已被本法院在其他案件中駁回。 Mobility公司辯稱,局長將其啟動AIA程序的權力下放違反了正當程序和《行政程序法》,因為局長將最初的啟動決定權委託給了「最終審理案件的同一組法官」。此外,Mobility公司還辯稱,將AIA生效前的專利納入AIA審查程序「構成非法徵用財產」。 

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這些上訴。

最後,Mobility公司提出了任命條款的質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同意,根據最高法院在[此處應填寫相關案件名稱]的裁決,此案需要發回重審。 Arthrex 允許代理局長根據新制定的美國專利商標局程序審查 APJ 小組的最終書面決定,並將案件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