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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的決定並非一成不變;最終書面決定可能有所不同。

In FanDuel公司訴互動遊戲有限公司在[2019-1393]號案件(2020年7月29日)中,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的裁決,即 FanDuel 未能證明美國專利號 8,771,058 的權利要求 6 鑑於所主張的現有技術是顯而易見的。 FanDuel 辯稱,PTAB 在其最終書面決定中採納了一種“新理論”,即 Walker、Carter 和老虎機賠付網頁的組合未能公開所要求保護的組合,而 FanDuel 最初正是基於此理由提起訴訟,PTAB 違反了《行政程序法》(APA)。

聯邦巡迴法院指出,遵守《行政程序法》和正當程序的關鍵問題在於,專利權人是否已收到充分通知,了解聽證會將審議並最終解決的問題。聯邦巡迴法院還補充說,FanDuel的論點缺乏通知,即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可能會審理並駁回FanDuel在其申請書中提出的顯而易見性論點。

此外,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認為,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在本案中並未改變其理論。委員會指出,委員會在立案決定中認定 FanDuel 公司有合理的可能性成功挑戰權利要求 6 的顯而易見性,即使其中一項參考文獻的現有技術地位存在爭議,但委員會並未就這三項參考文獻的最終含義表明立場。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也指出,委員會在其立案決定中並未對 FanDuel 公司的論點作出任何支持,因此,即使之後駁回這些論點,也構成理論的改變。

聯邦巡迴法院表示,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基於顯而易見性理由啟動雙方復審程序,最終卻認定申請人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被質疑的權利要求顯而易見,這本身並無矛盾之處。聯邦巡迴法院指出,這種情況時有發生,並鼓勵委員會在進一步了解案情后,如果確信其最初的判斷有誤,則應「改變其對案件實質的看法」。

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 FanDuel 的主張,即專利權人未能就參考文獻的實質內容提出反駁證據,並未以任何方式限制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自行判斷參考文獻對本領域技術人員的教導或啟示的能力。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指出,申請人始終負有證明專利無效的舉證責任,且專利權人甚至無需提交答辯狀,因此,僅憑專利權人的答辯狀並不能界定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在其最終書面決定中可以處理的問題範圍。

聯邦巡迴法院的結論是,從 FanDuel 提交申請的那一刻起,它就已意識到委員會將裁定這些參考文獻是否教授了 FanDuel 所聲稱的內容。而委員會最終也確實如此裁定。這樣的課程並不構成《美國心理學會規》的違規行為。委員會在本案中所謂的新理論,僅僅是對 FanDuel 在其申請中提出的論點和證據的評估。

在實質問題上,聯邦巡迴法院同意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的觀點,即 FanDuel 未能證明權利要求 6 是顯而易見的。